Gmail原來都有一定的限制。這些限制其實是避免有人利用Gmail在不軌的用途上。
首先,如果你透過Email Client,以POP或IMAP發電郵,一封郵件最多只可以發給100人,否則你的Gmail帳號便會被停用一天。
以Web Interface來用Gmail,這個限額就大很多──500人。但如果你發給500人以上,你的帳號可能會被停用24-72小時不等。
不過,一般用戶都應該衝不過100,甚至500這兩個大限。如果多於這大限,或許意味著發信人是個Spammer吧。
還有一個有趣的限制。如果一封郵件內有很多的失效電郵地址,會引致大量Bounce Back的話,你的帳號也可能會被停用。
我通訊錄的好朋友,真的就有幾百人!
以前真的會這樣發,但是後來發現一次發信超過百位,會容易被誤判為垃圾信!!!所以後來區分群組,好朋友常發的維持大約80人左右,就不會被誤判了。Gmail限定100人也是一般垃圾信判定時常用的規則。
謝謝告知,原來還有這樣限制,我也是gmail愛用者,最近少發大量的連絡人的mail,好用的gmail,推!
這個真的很有用,感謝分享。
雖然我也曾用gmail寄給超過100位收件者,不過因為沒有天天用所以也沒發現有沒有被停用,現在才知道原來有這種事,不過gmail還是很好用啦~
gmail的帳號是有的
不過目前不常用就是了
不知道它會不會對於我們這種不常用的帳號
也會有所限制呢??
例如:幾天未登入就會刪帳號等等...